某市外贸公司1995年6月由市土地管理局批准,征用了该市台正乡四义村菜地4.2亩。同年7月,批准用地文件下达。此后,外贸公司既未破土动工,也不许被征地单位继续耕种。至1997年12月,荒芜了土地2年多。
问题: (1)某外贸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2)依照法律,对某外贸公司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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