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房地产法概述
第二章 房地产管理体制
第三章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第四章 城市房地产权属及其管理法....
第五章 城市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
第六章 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
第七章 城市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第八章 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与立法
第九章 物业管理法律问题
第十章 住房金融法律问题
第十一章 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
笫十二章 涉外房地产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房地产纠纷的法律解决
第十四章 违反房地产法的责任
 
  教学实施方案

  房地产法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本科省开课。为了促进学生自学,保证教学质量,探索开放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机制,制订本课程的教学实施方案。

  一、房地产法课程概况

  1.课程性质 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研究国家如何调整该产业运行过程所发生的各种关系,并创立其理论体系,房地产法属于经济法范畴。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开发、交易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教学计划本课程是省开课、省电大统一考试。

  2.学习对象 法学本科在籍学生

  3.教学媒体及其内容 本课程教材由两种以上媒体构成。

  (1)文字教材

  程信和主编的《房地产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经济法系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学生应当根据教师指导的学习本课的方法,按照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要求,认真自学,必须完成自学时数。

  (2)音像教材或CAI课件

  本课程的音像教材或CAI课件,由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相关案例评析、配套法规、作业、综合习题等内容组成。

  课件内容辅助学生学习文字主教材,对重点内容从多角度进行分析与细化,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房地产法的最新科研成果与信息,运用计算机开展个别化学习,进而强化学生的自我学习与检测。

  2.教学模式 在辅导教师指导下确立学习方法,然后学生根据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的要求,利用学校提供的文字教材、音像或CAI课件等教学媒体开展个别化自主学习;教师通过视听教学、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上查询、电子信箱、电话答疑等手段提供学生学习支持服务。

  二、课程具体实施方案

  1.学生学习模式

  (1)学生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自学的需要,主动咨询辅导教师自学方法,在教师帮助下自主拟定本课程自学计划,安排自学时间,选择适于自己的学习方式,完成自学笔记,对疑难问题可以通过问题卡、电话或电子信箱咨询辅导教师或责任教师,并能独立完成练习。

  (2)学生要按时参加学习小组自学活动,每次活动都设主讲人,交流自学心得,讨论疑难问题,通过协作讨论和自我测试对自己的学习进行评价,及时调控自学过程,自主完成自学任务。

  (3)学生要按时参加办学点面授辅导的24学时,缺少学时1/3者不应参加期末考试。学生自学不少于149学时。

  (4)学生要完成案例讨论、小论文、模拟法庭、听审房地产纠纷案等课程实践环节的学习;要独立完成本课程的四次作业,按省电大的要求装订成册。学生作业不得抄袭或雷同。

  (5)学生要及时通过电子信箱或计算机网络收集本课程的教学信息、辅导材料、自测练习、期末复习等资源。

  2.教师教学模式

  (1)发放自学辅导材料。房地产法学习资源较少,省市县辅导教师,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教师,应当自主编写一些文字辅导材料,及时发给学生。

  (2)学生自学小组辅导。教师每周至少到学生自学小组辅导答疑一次。辅导学生选择学习房地产法的自学方法,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视听音像教材或CAI课件,充实房地产法最新司法解释、科研成果,扩大学生视野。

  (3)面授辅导与视听教学。根据各办学点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巡教或集中面授辅导,辅导课时按照中央电大要求不多于24课时,时间自行安排,但应把面授辅导课表报省电大备查。辅导内容应当包括:学法指导、课程重点、难点、疑点阐释,学科发展动态介绍,自测与练习作业指导,期末复习问题解答。

  (4)教学信息反馈。各办学点教师可以通过电子信箱、电话与省电大责任教师及时沟通,本课程在教学中碰到的问题,学生的需求,期末复习信息等。

  (5)作业要求与批改。房地产法课程共四次作业,占本课程考核总成绩的15%。详细内容见形成性考核说明。

  (6)期末成绩考核。本课程的考核采取平时作业(15%)与期末闭卷考试(85%)组成。期末试卷为百分,然后按85%折合。期考题型如下: 单项选择题(20分)、多项选择题(20分)、 名词解释(20分)、简答题(20分)、论述题(10分)、案例分析题(10分)。

  3.任课辅导教师的职责

  各办学点的辅导教师应当符合中央电大改革试点项目要求教师应具备的资格和能力,即法学本科毕业或从事三年以上的法学本科教学的教师,具有一定的开放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操作计算机。

  (1)辅导教师有义务帮助学生制定自学计划,根据每人情况指导学生选择符合房地产法课程特点的自学方法,进行自学。

  (2)检查学生自学小组活动情况,利用小组讨论或电子邮件对学生进行实时辅导答疑;针对学生的学习问题提出教学建议;省电大责任教师通过会议,网络或电子邮件开展师资培训;做好进程记录。

  (3)随时答疑解惑,布置、检查、批改学生作业,登分备查。

  (4)收集房地产法最新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法庭辩论、听审、实习等司法实践,训练学生法律实务能力。

  (5)进行项目研究。辅导教师应不断总结改革试点项目的教学经验,写出有份量的教学论文。 (责任教师:吕雁泽)


  课程说明


  房地产作为不动产来研究,房地产法属于民法,房地产作为产业来研究,房地产法属于经济法。程信和、刘国臻编著的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房地产法》是把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研究如何调整该产业运行过程所发生的各种关系,并创立其理论体系的。当前,房地产在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开发、交易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别在我国房地产商品化过程中,本部门法起到非常重要的规范作用。因此,房地产法是法学本科教育重要的经济法基础课。